设为首页
记住本站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 打印

洪江市公安消防大队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发表时间:2008-10-8 10:25: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黔城商贸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大队2008414日派员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重大火灾隐患
  1、市场的的消防车道上搭建有摊点摊位,消防车道路堵塞不畅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市场内的东侧入口处室外消火栓被摊点圈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3、市场内的建筑物之间搭建有摊位、遮阳棚,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请你单位于200861日前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大队。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作者:王洁)
上一篇文章:2008年4月份第1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通报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相关新闻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来自:匿名 ·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站内搜索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推荐新闻
   
蒋爱兵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一批
汪涵担任湖南省首届消防形象
湖南明星志愿消防队与群众PK
郭开朗副省长率队督查株洲“
洪江市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
郴州消防迎战“圣帕”之四:
凤凰“8·13”塌桥救援报道之
凤凰“8·13”大桥坍塌救援报
凤凰“8·13”塌桥救援报道之
凤凰“8·13”塌桥救援报道之
精彩图文
   
热点新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标志图片(提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常用消防宣传标语、警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安全标语、警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