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11月份火灾情况
|
|
|
| 发表时间:2006-12-1 11:08: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十一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376起,受灾113户,烧毁建筑面积7189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2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两升两降,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5.6%、24.9%,死人和伤人纯降。无重特大火灾发生。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83次,出动人员5268人次,出动车辆739辆次,抢救群众52人,抢救财产价值73055万元。 从全省公安消防机构已调查的176起火灾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1、用火不慎、电气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全省因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居多,共发生63起,占调查火灾总数的35.8%;其次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起火灾45起,占调查火灾总数的25.6%;其余依次为: 违章操作14起、放火6起、吸烟2起、玩火1起、自燃1起。 2、城乡居民住宅火灾仍然频繁。全省共发生城乡居民住宅火灾70起,占调查火灾总数的39.8%。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用火不慎,有32起,其次是电气,有21起,分别占住宅火灾总数的45.7%和30%。 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损失增幅较大,交通工具火灾有所回升。全省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影剧院、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27起,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分别占调查火灾总数的15.3%,23.1%,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10%,直接财产损失增加了1.1倍;全省共发生各类交通工具火灾15起,直接财产损失3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34.4%,直接财产损失增加了2.1倍。 4、私营企业火灾在各经济类型单位中仍占较大比例。全省各类经济类型单位共发生火灾58起,直接财产损失138.2万元。其中私营企业发生火灾31起,直接财产损失95.1万元,分别占全省各类经济类型单位火灾总数的53.4%和68.8%。私营企业中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用火不慎和违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