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便民服务五项措施
|
|
|
| 发表时间:2007-8-27 17:14: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一、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公安消防部门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申请人多次往返。 二、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城市公安消防部门设立消防服务热线电话,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发布消防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情况。城市公安消防部门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等消防信息。 四、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以上城市公安消防部门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和领导接待日,接待解决群众反映涉及消防安全的诉求。 五、开放消防站。消防站向社会开放,为广大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