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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全省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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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7-12-4 8:25: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11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312起,死亡1人,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20.4%、1.9%,死人数持平、伤人数净增。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635次,出动人员7487人次,出动各种车辆1047辆次,抢救、疏散遇险群众1029人,抢救财产价值1284万元。 一、城乡居民住宅和宿舍类场所火灾有所上升。 全省共发生城乡居民住宅和宿舍类场所火灾15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82.2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48.1%、100%、32.1%。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了5.5%、2.4%,死人数持平。 二、电气、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从引起火灾的原因看,电气引起的共88起、占总数的28.2%,其中电气线路故障56起,电器设备故障16起,电加热器具使用不当8起;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共58起、占18.6%,其中炉具使用不当13起,油锅起火8起,烘烤不慎8起,敬神祭祖2起,烧荒、野外生火不慎2起,余火复燃2起,使用蚊香不慎1起;此外,生产作业不慎16起、占5.1%,吸烟14起、占4.5%,自燃8起、占2.6%,放火7起、占2.2%,玩火5起、占1.6%,静电1起、占0.3%,不明原因32起、占10.3%,其他原因67起、占21.5%,正在调查16起、占5.1%。 三、仓库、商场、集贸市场等物资集中场所火灾大幅上升。 全省各类仓库、商场、集贸市场等物资集中场所共发生火灾41起,直接财产损失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1倍和2.1倍。 四、派出所管辖单位发生火灾所占比重较大。 根据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列管单位来分析,派出所管辖的三级单位发生的火灾最多,共发生277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83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88.8%、100%和71.5%;区县消防大队管辖的二级单位共发生火灾16起,直接财产损失17.9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5.1%、7%;市消防支队管辖的一级单位共发生火灾19起,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56.1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6.1%、10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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