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和建市十周年庆典期间 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 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国庆、市庆创造一个欢乐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将国庆和市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国庆和市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动员,积极部署,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为全面建设“平安洪江,和谐洪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针对国庆、市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认真部署好此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克服节日期间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 防火巡查制度,特别要加强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二、 严格依法治火,切实抓好国庆、市庆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本系统、本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 隐患自查自改保障消防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工商和旅游等部门,组成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各单位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职责情况;二是单位或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三是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四是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工作情况;五是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安全值班、巡逻守护、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七是员工是否熟悉基本的消防常识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八是消防 救援、应急疏散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部门在检查中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要在广大农村、学校、厂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开展消防教育和宣传,基本的防火、逃生常识,要做到老少都会,妇孺皆行,防患于未然。还要强化管理手段,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尤其对火灾隐患严重、极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和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宾馆、酒店、歌舞厅、商贸市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该停产停业的要坚决责令停业,绝不手软。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火灾,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洪江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